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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對徵地補償有異議,湖南臨湘市橫鋪鄉三個村的村民將市政府和市長龔衛國告上了法庭。昨日上午,該案於岳陽市君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並未當庭宣判。    
  本報訊(記者  薛雷)讓村民產生異議的,是臨湘至岳陽高速公路的徵地拆遷項目。該高速公路是國家高速公路網中第十二橫線——杭瑞高速中部的一段,也是湖南省六縱八橫高速公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被徵地的村民普遍認為,面對這樣一個國家重點工程,臨湘市政府所執行的徵地補償要遠低於湖南省所制定的標準。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補償標準,高速公路徵地補償標準按年產值標準的中值計算,即一般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再按16倍計算,其中基本農田按25倍計算。”村民代表劉其軍說,“而我們岳陽市最近定的年產值中值是,每畝基本農田1936元。所以我們計算出來的是,基本農田每畝96800元,一般耕地每畝是61952元;但是我們的臨湘市政府補給老百姓的是,基本農田每畝26730元,一般耕地18700元。所以我們才打這場官司,狀告政府和市長。”另外,村民還反映政府有暴力強拆的行為。
  自從2013年3月臨湘市政府發放了徵地補償後,劉其軍和村民們開始不斷申訴。劉其軍多次前往臨湘市政府、岳陽市法制辦和信訪辦、湖南省政府,都沒能得到答覆。“後來我們去了北京,到國土資源部,接待我們的領導叫我們向法院起訴,於是三個村組的老百姓同時將臨湘市政府和市長龔衛國告上了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後來中院將此案移交在君山區人民法院辦理,5個月過去了,昨天終於開庭。”
  劉其軍稱,他從國土資源部得到的一份函是昨日庭審的有力證據,這份函是2013年6月13日下發給湖南省國土資源廳的。他告訴記者,這份函上寫著:湖南省國土資源廳,現有你省劉其軍等五人來國土資源部反映臨湘市政府在杭瑞高速的徵地補償方面,沒有按照有關政策給予補償。依照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08年關於高速公路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計算,即基本農田每畝85000元,一般耕地每畝54400元,望督促執行。
  昨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先後致電臨湘市分管交通的副市長劉如樂、市委宣傳部副部長,被建議聯繫市法制辦張姓主任,後者電話始終未能接通。
  根據臨湘政府網的消息,2012年底,副市長劉如樂曾前往臨岳高速(臨湘段)途經的橫鋪、桃林、忠防、詹橋等四個鄉鎮督查房屋拆遷情況。臨岳高速公路臨湘段途經臨湘市4個鄉鎮21個村139個村民小組,全長32.5公里,需徵用土地3862畝,拆遷房屋287棟,遷移墳墓3676座,建設工期4年。稿件中提到:“從現場督查情況來看,房屋徵拆工作進展不快,市政府要求,有關鄉鎮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加強房屋徵拆工作,採取強有力措施,完成徵拆工作任務。”
  另據我國交通部網站在2012年12月的一則消息,在岳陽市召開的“臨岳高速公路徵地拆遷工作推進會”上,岳陽市市長向偉雄指出,臨岳高速公路建設是國家重要的路網建設項目,要求有關部門“咬定投資、徵拆、形象、穩定和廉潔等目標,對照先進,找差距,再加勁,大幹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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